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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4-28 06: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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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作文第1篇:

问我喜欢些什么水果,我会热情地告诉你:我喜欢的水果有很多,有鲜甜可口的水蜜桃,有使人口齿留香的荔枝,有口感细滑的芒果,有甜美多汁的葡萄,还有很多很多。但是要说到我最爱的水果,要数哈密瓜了! 为什么?这是有大大的原因。

小时侯,我什么水果都喜欢吃,特别是西瓜。一次,爸爸买来了一个“大橄榄”(其实是哈密瓜),我一向都不爱吃橄榄,就走开了。爸爸好像知道我的心思,便对我说:“这是哈密瓜,不是橄榄。”我听了,半信半疑,爸爸把一块“大橄榄”给我,我接过来,咬了一口,啊,真好吃,橙白色的果肉里,透着一股香甜的果气,咬下去,那滋味更是别说了。“我还想吃。”我对爸爸说,但他无奈的摇摇头,因为,哈密瓜都给妈妈和哥哥吃光了,可怜的爸爸一块都没有吃。

从此,我天天渴望可以吃上一口哈密瓜。 中秋节又到了,我们全家人到天台赏月。赏月食品有葡萄、月饼、饮料、还有。。。哈密瓜!太好了,我可终于可以吃到哈密瓜了。那次赏月,我们过得很开心,又是唱歌,又是聊天,真欢快。 多年过去了,当别人问我喜欢什么水果时,我仍然回答:“我喜欢哈密瓜。” 朋友,你喜欢什么水果呢?

我喜欢作文第2篇:

春天的气息,万物复苏,春暖花开,极嫩的树芽儿透着一派天真的嫩绿,让人感到清新愉快。

我喜欢夏天的太阳,火辣辣的感觉真过瘾,炽热的艳阳下汗流夹背,让人真切的体会夏日的味道。我喜欢秋天的枫叶,火红的枫叶布满山川,给人一种收获的感觉。我喜欢冬天的雪,在茫茫的雪天我们可以打雪仗、堆雪人。我喜欢看相片,看到一个大眼睛的小男孩各式各样、各个年龄阶段的情景场面,回想起来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我喜欢大海,那辽阔而雄壮的景象、平静的风范,是无言的挑战。

我喜欢家,从外面回来,一眼看到那枣红色的家门,让我顿时感到放心和踏实。我喜欢慈祥的笑容,因为它能让我感到和蔼和亲切,每当我看到奶奶那慈祥亲切的笑容都让我感到轻松和快乐。我喜欢画画,因为通过自己的画可以表达自己喜欢的事物,也可以通过画画提高自己对美的认识和追求。我喜欢读书,喜欢读科幻小说和古典文学,在科幻小说中让我的想象得到了极大的发挥,古典文学让我更多的了解历史文化和以前的人和故事。我喜欢交朋友,因为通过交朋友可以从中学到很多知识,取长补短,提高自己的总体素质。

总之,我喜欢,因为它不仅给予我许多,而且也深深地品味其中这样多的喜欢。所以,我们要热爱生活,并感谢生活给予我们的喜欢。

我喜欢作文第3篇:

我喜欢竹,在我脑海里它永远是那么苍劲,挺拔。

蓝天、高楼、白云、绿树、嫩草,组成了一幅十分怡人的画。而一片紫竹,却挺立在绿树之中,嫩草之上,即使不能亭亭玉立,也总让人觉得它独领风骚。学校中有一片竹林,它有一个十分好听的名字——孝顺竹。我猜不透它的含义,但至少可以明白它在校园中的地位和价值。“万绿丛中一点红”虽然用在这里并不恰当,但荏苒有一股特殊的魅力在吸引。 记忆中的它好像永远都是苍翠墨绿的,不管是炎炎烈日下,或是白雪纷飞时,它总是散发着青春活力。

竹有的是墨绿色的,有的是翠绿色的,却总能给人一种明朗的感觉。这种颜色有着生机勃勃,顶天立地的气质。看着它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自下而上,精神焕发,满腹自信。而这些,正是我们新世纪的小学生必须拥有的内涵。

我一直以为,竹是高节伟岸的气质,象征着春天的气息,但是我错了,他给人的是一种超凡脱俗的气息,有着奋发向上的精神,正像我们,在不断向上,奋发。

“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这就是竹的品质,这更是中华儿女的英雄气概。

我突然想起了一首诗:街前老老苍苍竹,却喜长年行万竿。最是虚心留劲竹,久经风雨不知零……

我喜欢作文第4篇:

我家有个大大的热带鱼缸,里面养着一些色彩斑斓的热带鱼。我最喜欢那两条“黑美人”。

“黑美人”大概有一根筷子那样长,周身披了一件像被墨水染过似的外衣,和鲢鱼差不多,但是鲢鱼的头是扁的,“黑美人”的头是尖的。脊背中间有一条长长的白线,从头一直连到尾,尾巴上还有几个白色的小斑点。最可爱的是哪一条从头到尾的鳍:在游动的时候那条鳍,像画面中连绵起伏的山脉,也像在空中随风飘动的丝绸。

这两条“黑美人”游动的性格实在有些古怪,别的鱼都是向前游,可黑美人偏偏喜欢侧着游,像一艘黑黑的小潜水艇。时而它还来个造型倒立一动不动的立在那里,像一根定海神针,时而还来个360°大空翻。最别具一格的是它还悠闲的倒退。说它是“巨无霸”吧,的确是呀,整个鱼缸中就数它最大,就连食肉的鹦鹉鱼也怕它三分,就它贪吃吧,的确是呀,每次投食,就数它抢得最快,吃得最多,所以称它“巨无霸”。它从不以大欺小,这鱼缸已经有五年的历史了,它也算是这鱼缸的“缸龄”里最长的“老元帅”前前后后不知换了多少品种,但是它能与它们和睦相处。可是谁要是惹着它了,它就会追着它团团转。

说它聪明吧,的确是呀!每当它游累了,吃饱了,就会找个舒适的地方睡大觉。有一天,我回来的时候发现黑美人卡在叶草之间,我大声叫着:“爸爸快点来呀!黑美人死了。”爸爸说:“黑美人正在睡觉呢!小点声。”哦,原来黑美人是这样睡觉的。

给它喂食是我的专利,刚放下去的鱼饲料还是漂浮在水面上的时候,它迫不及待的从水底钻出,像火箭般的速度,那副样子像几天没吃的“饿死鬼”一样。

我喜欢像火箭般速度的黑美人!

我喜欢作文第5篇:

我家里有很多玩具:有赛车、有电动机器人、有变形金刚、还有魔方、孔明锁等,其中我最喜欢的玩具就是“火力少年王。雷霆”。

这个“雷霆”是一个由两个扁圆形的球体组成的一个悠悠球。它有个珠红色的外表,半透明,在阳光下闪耀着迷人的光芒,摸起来很光滑,有点像摸鹅卵石的感觉。悠悠球的侧面是一个很劲爆的图形:几道蓝色的闪电划破白色的天空,中间还印着“雷霆”两个大字,虽然很草,却很有气势,显示出悠悠球无穷的力量。由于我的好奇心,曾经将它整个拆了下来:里面有两根弹簧、两个轴承和一根长螺丝。挂绳是由两根细线绕起来的,绕在轴承的侧面。

这个悠悠球和我的感情很深,它给我带来了无限的乐趣。有一次,我正在仿照电视上的悠悠球高手做花样,前几个动作都做得很完美,在练“原子爆烈”的时候,由于我的水平太“菜”,在收回悠悠球的时候一不小心摔到了地上,只听见“砰“的一声,我闭上了眼睛,想像我的小宝贝被摔成了碎片的惨状,可当我睁开眼一看它竟然没被摔碎,只是球体边缘被砸了个小洞。我看着伤痕累累的悠悠球,就像自己真正的宝宝被砸了一样,心里非常酸痛。从此,我玩悠悠球变得小心翼翼了。

“雷霆”悠悠球,我喜欢你!

我喜欢作文第6篇:

如今音乐已经成为了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东西,我喜欢的歌曲真的是比天上的星星还多,哪怕一天听五首都要听一年多,这么多歌曲我只好整理出我最喜欢的前三名来听。整理了半天,终于整理了出来。

第一名:杀破狼

演唱者:JS

喜欢的原因:一次,在我看电视的时候,无意中调到了当时正在热播的仙剑奇侠传,那时仙剑奇侠传刚开始,便唱起了杀破狼,唱到生是为了证明。爱存在的的时候我就被深深的震撼住了。从此以后,啥破狼就成了我第一首百听不厌的歌,第一名由它来做当然是理所应当的。

第二名:不想长大

演唱者:S.H.E

喜欢的原因:早在SHE唱这首不想长大时,我就已经知道了人活到一定的岁数就会老死,那时我就不想,甚至害怕长大后自己会死。当SHE唱起这首不想长大时,我就觉得SHE说出了我的心里话,所以就排第二了。

第三名:一千年以后

演唱者:林俊杰

喜欢的原因:虽然我有一百个,一千个不愿意长大,但是我知道人总会随着宝贵时间的流逝而慢慢地长大。这便勾起了我的想象一千年以后的我,一千年以后的中国,一千年以后的世界会变成什么样子,那么一千年以后这首歌当然是最符合条件的了。

以后我就照着整理后的歌曲排行榜来听,你说可以吗?

我喜欢作文第7篇:

我看到过许许多多的书籍,其中,有许许多多的经典作品,有中国的,也有外国的。不过,我最喜欢的经典作品是罗贯中写的《三国演义》。

《三国演义》这一本书内容丰富,讲的是群雄争霸的故事,其中有魏、蜀、吴三个最强悍的大国群雄斗争的主角,三方都不相让,最后,魏国野心大大的司马昭废了魏帝,开始了一个新的王朝—大晋王朝。结束了三个国家残酷的斗争。这本书里涌现了一批人才,魏国文有司马懿、许攸等,武有典韦、许褚、徐晃等,蜀国文有卧龙诸葛亮、凤雏庞统等。武有赵子龙、张孟德、关云长等。吴国文有陆逊、周瑜等,武有万夫不当之勇的黄盖。可称是各国不给各国留情面。可是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呀!也让我懂得了,没有长期的战友,只有长久的敌人。三国里蜀、吴联合抗曹魏。可后来因荆州不和趁关羽打樊城的机会夜袭了荆州,关羽士气低落背曹仁大败,结果又被东吴追杀,发展成了败走麦城关羽被杀。之后,刘备为了报仇动用了大路人马驶向东吴。起初东吴连连失利,后陆逊用火烧连营之计打败刘备,刘备白帝城因病逝世,从此蜀国不振,诸葛亮死后不足一年蜀后主刘禅因昏庸蜀国灭亡,刘禅还乐不思蜀,可见昏庸透顶了!蜀灭之后,司马昭废魏帝灭东吴,而胜利。《三国演义》的内容让我废寝忘食,每一次都把看《三国演义》当成一种乐趣也当成一种娱乐,每一次我都是如饥似渴,如同饿狼扑食一样,我们同学都问我这东西有意思吗?

我觉得一点意思也没有。我总是说:“我觉得有意思就行了。”他们常常是无奈的走去。有的时候有人向我说话我都听不见,就像一个人在一样。这就是我喜欢的《三国演义》我像你们推荐。

我喜欢作文第8篇:

围棋对于我们农村孩子来说,有一点生疏,可是自从我在电视上看到时,就深深地喜欢上了它。于是就让妈妈带我去城里找到学习班报了名。

我特别喜欢围棋,学习之余,脑子里全是想着围棋,自从我下了围棋后,使我感到无穷的快乐。我喜欢围棋,因为它变化莫测,从古到今,从没有任何一盘围棋是一样的。我喜欢围棋,因为它能教予我做人的真理。我喜欢围棋,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只要你能征服对手,就是胜利者。一次,老师和我下指导棋,我先困住了老师的一条“大龙”,谁知老师左冲右突,给我来了个反围困。我一算气不够,就带着自己的“部队”企图逃跑,后来一看逃不掉了,干脆就地做活,背水一战。我仔细观看棋盘,认真琢磨着对策,果然发现了一个手筋,于是巧妙地与老师做了一个双活,老师的大龙因此光荣牺牲了。我开心极了。赢棋是快乐的,输棋又是痛心的。下棋有输有赢,输棋的滋味可不好受。一次我去打段,对手的水平和我差不多。一开始我形势不错,可能是我的布局速度太快,再加上他不太适应我的棋风吧。但中盘时对手渐渐追了上来,目数很接近,就看谁的官子好了。我们都眉头紧锁,时不时地长思考,点目以后我发现形势仍然不太明了,就在这紧急关头,我由于误算,打了一个大勺子。对手立刻笑逐颜开,我的脸上却青一阵红一阵的懊恼万分。就这样只差一盘棋,我没能升段。这盘棋使我明白了做事要考虑周全,一定不能粗心大意。下围棋也训练了我的逻辑推理能力,因而文化课程成绩大大提高,尤其是数学,每次口算比赛我总能名列前茅。我是一个爱下围棋的孩子,一个不折不扣的围棋迷。

我喜欢作文第9篇:

在文学著作的海洋中,我如痴如醉的遨游着。陶醉在文字之中,那书籍之中所蕴含的生命哲理吸引着我、指引着我。倘若你要问我:“什么是你最喜欢的文学之作?”我会毫不犹豫的告诉你,是诞生于马克。吐温笔下的《汤姆。索亚历险记》之所以我喜欢这本书是因为这本书的情节跌荡起伏,故事扣人心弦,而且在马克。吐温笔下的这本书充满了童趣,细腻的刻画出了汤姆活泼淘气,机智勇敢的性格。淋漓尽致地描写出了孩子的天性。一件件事情的发生更是紧扣住了我的心,我随着汤姆的视线来观看整一本书,情绪也随之变化,不知不觉中我喜欢上了这本书。

记得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还是汤姆协同哈克去墓地试胆量的事:在那个月黑风高夜晚,汤姆假睡骗过姨妈,偷偷磨刀墓地。和哈克在墓地会和。但是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汤姆和哈克无意间目睹了乔埃杀死了医生,两人害怕凶悍的乔埃,共同写下血书,发誓对此事绝不开口。日后,被乔埃嫁祸的醉鬼彼得被送上了法庭审判,这时,勇敢的汤姆挺身为彼得洗刷冤屈并指出真正的凶手乔埃,混在旁听席的乔埃大惊,慌忙间破窗而逃。汤姆成为了小镇的英雄。读到这里,我不禁为汤姆的勇敢而震撼。

要知道,杀人犯乔埃当时正在场中,而年少的汤姆不怕乔埃的报复,坚定的指出了真相,是什么驱使他这样做呢?是他强烈的正义感指引他这样做,我又一次的被汤姆的勇敢和他强烈的正义感所震撼。这本书伴我走过了多少个日夜,今天,我把这本书推荐给大家,相信你已经对这本书有所了解,你是否也喜欢上了这本书呢?那么就去书店买一本吧。能与大家分享我的快乐真高兴,这就是我最喜欢的经典之作《汤姆。索亚历险记》。

我喜欢作文第10篇:

最近我迷上了读书,尤其是历史故事,让我读了又想读。

其中我印象最深的是《三国演义》中的《三顾茅庐》。这个故事大概说:刘备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听到隆中的卧龙先生是一个才识渊博的人,得他等于得天下。刘备爱才如命,就急着去拜访卧龙,他三次来到隆中拜访诸葛亮,前两次没见着面,关羽、张飞都劝他放弃,而刘备却坚持不懈,终于在第三次见到了诸葛亮。

别人说没有人会把诸葛亮请出山,而刘备却跪下求诸葛亮,终于把孔明请出了山。读了这个故事后,我不禁心潮起伏,羞愧至极。平常我做事没有一点耐性,做一两次就放弃了,以致每件事都做不好。而刘备却持之以恒,锲而不舍,终于和诸葛亮见上了一面,并请诸葛亮出山,俗话说:“男儿膝下有黄金。”可刘备一点也不在乎,只要能把先生请出山,让他做什么都行。世间各种事,只要你有恒心,就可以做好。

可是,傻傻的我啊,怎么能放弃,如果我不放弃,很有可能一件事,甚至许多事就可以做好了,就像刘备二次不行,还来第三次。所以,每件事都需要耐心,假如刘备放弃,很有可能就差一点点,他就可以统一天下了,就可以做君主了。

然而,我现在怎样后悔,都无济于事了,那些事都不可能做成了,也享受不到做完一件事的快乐了。我衷心地希望所有读过这篇历史故事的人都要像故事中的刘备一样,虽然前几次不成功,但只要我们持之以恒了,我们努力了,终究还是有成功的一天的,希望大家做任何事都不要放弃。

我喜欢作文第11篇:

在我五花八门、品种繁多的玩具里,我最喜欢的就是那辆四驱车。它是爸妈送给我的奖品,我很喜欢它。因为它有许多的优点,等我慢慢说来。

一是它凝聚着我们全家人的智慧,它是我和爸妈用了半天的时间组装起来的;二是它的意义很特别,这是爸妈第一次对我的奖励;三是它的品质好,精神可嘉;四是它的流线健美,做工和外观精致考究,非常漂亮……

在它众多的优点里,我最欣赏它的品质和精神。一次,我带着我的四驱车出去准备和别的小朋友比试一下,看谁的车性能好、跑得快。来到小朋友中间,我跃跃欲试,迫不及待地从包里掏出我的宝贝——四驱车,我给它安好电池,紧紧螺丝,二话没说就把它放到跑道上。第一圈我的四驱车一路领先。我高兴极了,把它捧在手里亲了一口,嘴里大喊:“再来。”我们几个小朋友一起把车重新放到了起跑线上,一声“开始”,十几辆四驱车一起冲了出去。这一次,我的四驱车不但没跑第一,连前五名都没进去。我急躁地一把就把它拽回来,重新检查它的每个部位,发现是一个螺丝松了,挡住了车轮的顺利转动,影响了它的前进速度。我修好后又换上了新电池。当我再一次把它放到跑道上,它健美的身躯,灵活的身体超越了所有的车,遥遥领先。这时有人喊:“它可是最小的一辆车呀。”听到喊声,我自言自语地补充道:“它身经百战,身上伤痕累累,却百战百胜。”

从四驱车的身上我看到了一种个性,一种决不服输的个性;一种品格,一种勇猛顽强的品格;一种精神,一种勇往直前的精神。我喜欢我的四驱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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