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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偶像
更新时间:2024-03-28 20:21:48

我的偶像

我的偶像作文(一):

嬉笑打闹中,我送走了初一初二,迎来了可怕的初三。只见雷声轰响,乌云卷地而来,每天穿梭在题海战术之间,晚上挑灯夜战,稍有松懈,就会被乌云卷走,力不从心的我,终于被乌云笼罩……直到他们的出现。

某一天我照常在家复习,正觉得枯燥,隔壁传来鼓舞人心的歌声:梦想起航就算是风浪滔天也要大声的唱……我的心振了一下,根据歌词我搜到了他们,这三个阳光向上的少年一下令我敞开心扉,仿佛又有了动力,他们的歌激励了我,歌词描述的不正是我现在应该做的?他们不怕当明星的道路有多难不怕谣言蜚语依旧乐观的站在各大舞台上表演,一步步去实现自己的梦想,这时我在黑暗中站了起来,再经历些小挫折又算什么呢?何不敞开心扉,让阳光充满心灵,永驻心灵。然后他们便成了俺滴蓝神,路痴源闯进了唔心里,呵呵呵呵逗你完呢“你们知道吗?最近又有一个组合火啦!”“当然知道,是tfboys,王源和王俊凯好帅!”当我从朋友口中得知这个组合后,也没有什么吃惊的,以为我不太崇拜偶像。就像exo、fx、少女时代等这样的组合,有的人崇拜他们就像“疯了”似的。可慢慢地,我发现这个组合越来越火、周围的粉丝也越来越多的时候,我也开始听他们的歌。我发现他们都是翻唱。虽时翻唱,可他们唱的确实不错,并且也知道了他们的成员有:萌正太:王源,大队长:王俊凯,成员:易烊千玺。

时间一长,他们就成了我名符其实的偶像。从那以后,我的生活里有4分之一的时间都是在听他们的歌,有时还会不知不觉的唱起来。

Tfboys里的大队长最让我崇拜和欣赏。原因一:唱的歌很好听,与众不同。原因二:在学习上堪称学霸。因为现在王俊凯15岁了,面临着中考,可这个时候他也是最火的时候,所以有些粉丝特别担心他会不会考砸。可王俊凯的成绩并没有下降,而是用惊人的成绩700多分成为了全市排名第4,学校排名第1,成为了人人羡慕的“学霸”!

有一种酷叫王俊凯,有一种萌叫王源,有一种乖叫易烊千玺,有一种幸福叫四叶草,也有一种组合叫tfboys。十年之约,四叶草我陪你百年!

TFBOYS——我的偶像!

我的偶像作文(二):

今天下午放学,我背上书包拔腿就往家里跑.因为今天晚上有一场比赛.是我一直想看比赛.辽宁打我们山东。是我的偶像李金羽的复仇之战,为什么要叫复仇之战呢?是以为辽宁在最没有钱的时候把"大羽"卖了.卖给了我们山东.大羽你一定要踢好这场比赛哦!

7点30分比赛开始了,大羽一直踢的很好。到了18分钟,韩朋利用角球的机会头球进了一个。我们1:0领先。25分钟大羽接到了一个直塞球,很快的速度进了禁区,推射进了!大羽进球了!我们2:0在下一程!上半场结束了。我们2:0领先。大羽进了一球。我也知足了。

下半场,66分钟一个任意球,由郑智来罚。哨声一响郑智一个传中大羽鱼跃冲顶球又进了3:0,独中两元。73分钟大羽又接到了一个传球,大力抽射球再次入网。4:0帽子戏法。大羽帽子戏法了。补时阶段大羽连过对方数名队员,球一挑过了守门员。过无关,斩六将!表演了千里走单骑之戏!全场比赛结束。我好像在做梦!大羽进了4个球!

哈哈,这下他们该后悔死了!

我的偶像作文(三):

曾经一段时间,一向热爱的数学竟成了一道我跨过不去的栏杆。甚至有时仰望着广袤的天空,竟不知自己究竟该走向何方。

烦闷中不停的按着遥控器,却不知自己要找什么?忽然间,屏幕上的几个大字“拳王邹市明”吸引了我。繁忙的手指也停住了紧张的节奏。其中一个记者问:“如果你所热爱的拳击事业,一事无成,而你却把青春全都耗在这条路上,你究竟为何要坚持呢?”邹市明回答得干脆明确:“我想出名。我来自贵州,来自大山里面,只有靠拳击才能翻越大山,才能看到山那边是什么。才能看到山那边属于我的光辉?”

“可是大家印象中的拳王阿里、泰森,他们都是力量型选手,而你,没有他们强壮的体格,这些都对你没有影响吗?”记者又追问到。“我一直认为我很瘦小,但是我不瘦弱,在面临所有人鄙视我,否决我时,我会把所有的这种力量发挥在训练场。让汗水肆意地挥洒。我知道,我得更加努力。记得有一次,为了增加腿部的耐力,我从美国的好莱坞山脚跑到山顶,那个山坡很陡,直入云霄。在我要冲破山头的时刻,我几乎要放弃。但是突然抬头看到阳光,让我喜欢这种阳光的暖意。我喜欢对手被征服,裁判高举我拳头时的快感。拳王阿里也是我的偶像,我希望有一天我能和他一样,成为真正的拳王。超越的意识更深地植入我的脑海里。我知道我不能停下来,即使在我最难受的时候,我也必须顶着这口气冲上去。翻过那座山,才可能战胜自己,战胜对手。哪怕命运给我上了枷锁,我依然要努力打破。”

“你现在真的做到了,那么你觉得接下来你要做的是什么呢?”“我觉得比赛的成绩只是一方面,我将会用我的热情,感染更多的人,改变更多人的生活。”

我小心翼翼的关上了电视,觉得眼前的困难瞬间悉数瓦解,邹市明像是一个巨人,一个我又重新认识的拳王。“哪怕命运给了我枷锁,我依然要努力打破!”皱市明的话久久在我耳边回旋,他是一个名副其实的拳王,也已成为我心中无可替代的偶像。

我的偶像作文(四):

一头飘逸卷曲的长发,一张白皙俊朗的脸。高耸的鼻梁,薄而性感的嘴唇,穿透力极强的歌喉,鬼魅般的舞姿,色彩单纯而有艳丽的服饰。男女不分,人鬼莫变,犹如一个精灵在舞台上飞舞。有人说,他是一个世纪的奇迹,一个令全世界无数歌迷难以理解的永恒主题。有人对他狂热地崇拜,将他视为王子,奉为神灵,赞誉他为舞台之魂;有人极端地厌恶他,将他贬为一个音乐垃圾,贬为不男不女的妖怪,嘲笑他是舞台上的小丑。但无论怎么,他在舞台上的举手投足都让人为之疯狂,都让许多人无法模仿。——这就是迈克儿·杰克逊。

前两天偶尔在图书馆看到一本专门介绍迈克儿·杰克逊的书,以上也是书序上的一段话。赶着看完了全书,我觉得迈克儿·杰克逊真的有令人疯狂的魅力。虽然我不是疯狂的追星一族,更不是杰克逊的忠实fans,但是他给我前所未有的感动,对音乐的执着,对舞蹈的感悟……也许只有他能跳出那独特的“太空舞步”,是努力造就他成为一个天王巨星。

迈克儿·杰克逊——这个从美国黑人贫民区里成长起来的超级巨星最好地释全了全世界黑人心中的一个“美国梦”,他奇迹般的演艺生涯更是创造了20世纪世界流行文化的神话。由黑到白,两个世界;天才鬼魅,一种化身。他奇异着装,女性化的浓妆艳抹,多次进行整容手术的传闻,皮肤由黑边白的神奇现象,使他的周身笼罩了一层神秘的色彩。有人说迈克儿。杰克逊是做了全身整容手术,使自己变成了白色,但是他自己并不承认,说是因为一种皮肤病。因为这样有很多人都骂他说他背叛自己的种族,其实黑或白,只是两种不同的颜色而已,他也从说过自己的根在非洲,自己是黑人。全世界有很多人做各种各样的美容手术,为什么名人不能做呢?!我觉得真得没有必要拿这个说事儿。迈克儿。杰克逊爱美,决不允许自己身上有瑕疵,他为了美,鼻子,脸,下巴都做了美容手术,在报纸媒体上报道的有6次之多,具体内情也只有杰克逊自己知道。但是我觉得不论怎样,那都是他自己的选择,与别人无关,不应该有那么多人去指责他。在网上下了一些他的演唱会资料,虽然不是很懂歌曲的内涵,但是他在台上的激情足以感染每一个人,时儿奔放,时儿抒情,伴着沙哑却极具穿透力的嗓音,以及全世界歌迷为之疯狂的舞蹈,“歌王”称号当之无愧。

我的偶像作文(五):

我想,现在不管什么年龄段的人都会有自己的偶像,自己喜欢的明星吧!我们这个年龄段大多喜欢萧亚轩,李媛希等。爸爸妈妈喜欢邓丽君,刘德华等。只不过,我们比大人更疯狂一些。。。。。。

在家里,铺天盖地的偶像海报,随身听里清一色的偶像歌曲,电视上每一个有自己偶像的节目都不会错过,很多人都是这样,我也不例外。可是这样,往往会遭到老师,家长的批评,并且禁止我们这样,没收我们有关偶像的东西。可是,她们有没有想过我们为什么喜欢他们?为什么疯狂的迷恋,崇拜他们?他们有没有体会到我们对偶像也是一种爱,一种不一样的爱。。。。。。

我的偶像是张杰,一个名字很普通,家境很普通,但经历,毅力却惊人的一个歌手。

如果有办法站在生命最高点回望自己来时的路,张杰大概会感慨命运的多辙和神奇,现在他是大家口中的“人气小天王”然而时光倒退几年,那时的张杰还只是一个落魄的唱歌比赛冠军。时光在倒退几年,他只是一个毫不起眼得邻家男孩,唱歌很厉害,不过没几个人知道。2004年,张杰参加了某歌唱比赛,得了冠军,出了专辑却不被公司重视,没有人知道他。出了专辑却还是没有钱,不用经纪人,一切都靠自己,省吃俭用。就这样熬过了三年。2007年,他顶着压力又去参加了另一个歌唱比赛,终于得到了观众的认可。他靠自己的实力,勇气,毅力打动了观众。可是,要与前公司解约,违约金又不是小数目。不过,运气还是眷顾张杰的,一切只是时间问题。时间让张杰冷静地领略现实的无情残忍,时间让他遇见生命中的贵人,时间让它慢慢战胜那个弱小的自己,时间让更多人看到了这个看似平凡的男孩身上也能绽放出奇迹般的色彩。

有许多人问我为什么喜欢张杰,近乎疯狂。对他有不一样的爱。一方面当然是因为他唱歌好听,有感情,能够深入人心。而另一方面便是他的勇气,毅力。它本身就是以一个健康正面的牌子,在他身上可以找到一种公平,那是命运对于坚持到最后的人的奖赏——成功。他身上最大的优点就是武侠片中那样宛如山川般屹立不倒的正派形象,他孝顺,正直,善良,不卑不亢,张杰觉得这是跟他一样80后都应有的一些美德,也许他把这些放大了,但张杰认为自己做得很好。其实这些,过去的他一直都有,只是现在被更多人看见。而张杰也在用他越来越大的影响力影响着越来越多的年轻人。

正是因为对张杰的崇拜,对张杰不一样的爱,我有了进取心,我要向他那样有勇气,有毅力,孝顺,正直,善良,不卑不亢。认真做好自己份内的事,天天向上,为自己的前途努力。

我的偶像作文(六):

一说起偶像,大家首先想到的就是漂亮的影星、帅气的歌星等。但我崇拜的偶像却是易中天――易老先生。

第一次看见易中天,那天我正闲着没事儿干,就随便打开电视翻了一个频道。一看:“嘿,这名字倒挺有意思的――什么易中天品三国之真假曹操,曹操还有真假?”于是我便好奇地看了起来:在这集中,易中天说曹操在历史中的形象一共有3种――英雄、奸雄、奸贼。在列举了一系列事实后,易中天先生说曹操简直是一个奇迹,他是集大家风范、小人嘴脸、英雄气派、儿女情长、阎王脾气、菩萨心肠于一身。最后易中天先生认为,曹操在历史中真正的形象应该是奸雄,而且是个可爱的奸雄。这真是个与众不同的观点啊,简直把曹操说活了,从此我就决定我喜欢他――易中天。

那天以后,每天中午十二点多的“百家讲坛”就成了我的“必修课”。无论多忙我都要抽出时间来看看我喜欢的易中天,而且是越看越喜欢,他独特的观点,风趣的语言让我成了他名符其实的FANS。一天妈妈爸爸带我出去玩,中午到了,我是浑身的不舒服,可是出门在外到哪里找一台电视让我见见我心爱的易中天呢。晚上回到家已经是十一点多了,好累啊!忽然我跳了起来:“对了,这会儿应该有‘百家讲坛’重播。”我赶紧打开电视,妈妈一把夺过我的遥控:“你想当国宝熊猫啊!这么迟了还要看‘三国’,少看一集死不了!”“不,我就要看。”我央求着:“才只有半个多小时,而且可以增加知识啊!求求你了。”还有一次我和弟弟一起去龙人教育书店买书,我一进书店就看见书摊上的显眼处摆着一本易中天的书。我立刻去问弟弟要钱,可是弟弟不肯说自己要买杨红樱,这可怎么办呢?钱在弟弟的手上。好吧,我就动之于情晓之于理吧:“老弟,就先让我买吧?”“不!!!行!!!”“童话多小儿科,这易中天的书,可是会增加你的知识让你变聪明的呀,不行我给你讲讲吧……!”功夫不负有心人,我手舞足蹈地讲了半天才把弟弟说动了心。后来弟弟居然也成了易老的FANS了。

我现在见到同学朋友最常说的一句话就是:“你看过易中天品三国吗?我有一本易中天的汉代风云要不要看?可好看了!”大家都笑我说我成了易老的推销员了。

我的偶像作文(七):

我是一个冷淡的人,很多朋友这样说,我也这样认为.考了高分最多高兴下,考砸了也就伤心会儿,明天或者下节课也就过去了.还可以不知道等口头禅是足以令人急得暴跳如雷的.有时望着他们生气的样子,望着望着,自己觉得成了局外人,不理解台上的人为何生气,我错了吗?可能吧。

像我这样的人最不能理解的是为何会有追星这种形为.一方面我觉得幼稚,另一方面我又向往这种感觉,更准确点说,是好奇了.有段时间觉得自己也是应该找个偶像了,毕竟大家向右走,自己向左走,总会疑惑是不是自己错了,落伍了.那句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对我来说更多只能留在书面上了。

那找谁当我的偶像呢?其实也蛮简单的.上个月一部电影感动了我,男女主角便成了我的偶像,这个月听了一首好歌,又认为这位歌手才是我的偶像.总之换来换去.留下的只是想当初,走了的是完整的,正如它完整的走向我生活.日子一天天过,我依旧很冷淡,依旧冷淡面对一天天的喜怒哀。

应该是高三上学期吧.我去学校的书店看书.在我想看的书旁边正好放着另一本书.是三毛的<<撒哈拉的故事>>.关于她,在之前一定是有听过的,只是确实不喜欢那个笔名.也不太刻意去看她的书.但当天还是随意挑了一篇看,再后来呢,就一发不可收拾了。

当时是想买的.但确实蛮贵的,要好几天的伙食费啊,就放弃了.但我每天中午都会抽一个小时去书店看她的书.高三的时间宝贵,但我觉得值.一想到她的名字,也就是她那个三毛的笔名,我就会顿觉舒畅,有时还会止不住地傻笑.我就是把她当作故人一样想念着,当作老师一样尊敬着,当作知己一样交流着.她真实,义气,敢爱敢恨,赋有流浪气息.总之在她身上闪耀着我所崇拜的向往的性格与气质。

三毛在我眼中并不是完美的,虽我会因维护她的不完美跟他人争得面红耳赤.比如她的自杀,诗人会将其写得唯美,宗教会将其归于寻求另一种重生.但我生气,生气她没有坚强的毅强;生气她不是真勇士不敢直面惨淡的人生;生气她不清楚一个人的生命岂止是一个人的.但我还是喜欢她,因喜欢她亦觉得其缺点不在于可恶,而在于可恕,只缺一个改正机会。

三毛的对感染了我,而她的错也教育了我.我想这才是一个真正的偶像.偶像是什么?他们无需完美,从他们身上我们明白何条路可走,何条路不可走.而可与不可全在于你我如何判断,其对与错也在其间了.所以我想希特勒也是可以当偶像的。

我的偶像作文(八):

人们常说:“偶像的力量是无穷的。”偶像就像是天上闪亮的星星,可以为我们的人生之路指明方向,还可以给我们精神上的鼓励和学习的力量。我的偶像不是歌星、影星、球星,而是一个伟大的科学家——爱因斯坦。

将爱因斯坦定为自己的偶像,并不是我想要像爱因斯坦那样,当什么数学家、物理学家,而是因为他的故事深深地打动了我。

据说,爱因斯坦小时候是个大家一致公认的“笨小孩”。三岁才学会说话,十岁才去上学,在学校里,爱因斯坦因为反应迟钝,经常被教师呵斥、罚站,受尽了同学的嘲笑。有的老师甚至指着他的鼻子骂:“这鬼东西真笨,什么课程也跟不上!”

一次工艺课上,老师拿出一个很不像样的板凳,对着大家说:“我想,世界上不会有比这更糟糕的凳子了!”学生们哄堂大笑,爱因斯坦红着脸说:“我想,这种凳子是有的!”说着,他从课桌里拿出两个更不像样的凳子,说:“这是我前两次做的,交给您的是第三次做的,虽然还不行,却比这两个强得多!”一口气讲了这么多话,爱因斯坦自己也感到吃惊。老师更是目瞪口呆,坐在那里不知说什么好。

然而,当年那个被人们称为“笨蛋”的爱因斯坦,最终却成了全世界公认的、最杰出的人物。由“丑小鹅”变为“白天鹅”,这是怎么回事呢?我想,爱因斯坦自己的话就是最好的答案。

当年,许多年轻人缠住他、要他说出成功的秘诀。他提笔写下了一个公式:A=x+y+z。他解释道:“A表示成功,x表示勤奋,y表示正确的方法,那么z呢,则表示少说空话。”

许多年来,爱因斯坦的这个成功等式一直被人们传颂着。从爱因斯坦的奋斗历程中,我们不难看出,正是“勤奋、正确的方法和少说空话”,使爱因斯坦由笨头笨脑的小孩成为了一个世界瞩目的科学巨人。

可见,一个人不聪明并不可怕,别人说什么也不可怕,可怕的是自己先泄自己的气、自暴自弃。试想一下:如果当年爱因斯坦因为自己笨、因为别人都说自己笨,就灰心丧气、不再努力,那不是将他自己潜在的才华、能力都扼杀了吗?

其实,我们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优势、长处。在生命的长河中,每一个人都在寻找属于自己的那片天地。如果你觉得自己笨,那是因为你还没有寻找到你自己的坐标,正如爱因斯坦对别的事物迟钝、却对物理和数学特别喜爱一样。当你找到自己的目标时,你一定会放射出与众不同的光彩。

只要你肯、只要你愿意,为你的目标付出艰辛的努力,并配合正确的方法,你就一定会得到成功女神的眷顾。少说空话,让我们行动起来吧!

我的偶像作文(九):

我心目中的偶像可不是什么周杰伦、张韶涵……而是我的妈妈。她高高的个子,齐耳的短发,脸上架着一副金丝眼镜,一看就知道她是一位精明能干的女性。(外貌开头,言简意赅,个性鲜明!)

妈妈特别爱看书,在大学里她学的是机械制造专业,工作以后却改了行,从事财务工作。通过自学她先后获得了会计从业人员资格、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等证书,现在是一家公司财务部经理。妈妈在下班以后和一些节假日,都得额外加班,回家以后已经很晚了,(不论回家有多晚!)她都还会日以继夜地看书。现在她又准备参加证券从业资格考试了……妈妈真是活到老学到老。(妈妈对学习的酷爱描写得很好!很有表现力!)

妈妈不仅喜欢看书,而且还很多才多艺。(过渡自然,承上启下。妙!)她是个文娱活动积极分子,曾担任公司晚会主持人。她同时也很喜欢运动,最擅长就是羽毛球和乒乓球,不但在我们家没对手,还是单位的“双料”单打冠军呢!

妈妈不但自己爱学习(严格要求自己),而且对我的教育也抓得很紧。每天下班回家,不管多累都会帮助我检查作业。如果作业做得好就会表扬我,如果我作业马虎就会严厉批评我,并让我重做。当我作业出错时,她就先让我自己检查,实在查不出来(找不到原因),她才指出错误,并耐心地指导我改正……

妈妈既是严师又是慈母。平常妈妈非常注意我的营养搭配,因为担心我长不高,总是提醒爸爸给我买鲜牛奶。记得2005年暑假,妈妈带我去大连出差,在路上,我突然发高烧,妈妈真是心急如焚,急忙带我到医院打吊针,连续几个晚上都不休息,无微不至地照顾我,直到我病情好转才放心。(妈妈对自己的照顾通过细节描写很好地表现出来了!)

人无完人,金无足赤。妈妈的脾气也是比较急躁的,有时我自以为是,满不在乎的态度常把她气得跳起来,一到这时她就会大声说:“王隽雯,你再这样下去,非退步不可!”接着就给我讲一大堆道理。有时我听得溜号了,可她只要一瞪眼,我就又得老老实实地听她“数落”了。(通过妈妈脾气的急躁折射出她的用心良苦!选材典型。)

在妈妈的教育培养下,我取得了许多优异的成绩,先后获得过三好学生、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

我的偶像---妈妈!一生永不变!

我的偶像作文(十):

提起偶像,想必在每一个的内心深处都刻着以为让自己崇拜的偶像。有些人崇拜诲人不倦,有些人崇拜光芒显耀的明星,也有些人崇拜生己养己的父母……而我的偶像则是坚强不屈的残疾人。

在世界上,残疾人要承受很大的压力,他们常常受到正常人对他们的歧视。在日常生活中,他们付出的努力比正常人多好几倍。但是面对生活的困难和艰辛,他们并没有放弃生活,而是勇敢的面对生活,用自己仅有的力量去排除万难,努力地让自己过的更加的快乐与充实。这正是我崇拜他们的原因。也许,在他们第一次面对困难时,他们感到恐惧了,他们流泪了,但是她们没有放弃,这就是他们永不放弃,永不服输的精神,也就是这种精神才使他们撑到了现在。

我曾经看过一篇文章,让我记忆犹新。文章中的主人公是一位失去双臂的中年男子。因为没有双臂的原因,他至今尚未娶妻生子,但是他并没有感到孤独寂寞,并且他过得有滋有味,让别人羡慕极了。他从小就学习写毛笔字,所以练就了一“脚”好看的毛笔字。他每天在家写字画画,也许你会觉得这很平常,但是它并不是像平常人一样用手写字画画,而是用自己的嘴巴和脚,一开始他几次三番想放弃用嘴的脚来写字,因为他害怕会受到别人的谈论,他不想成为邻居们的笑柄,他只想一个人默默地生存在世界的某一个不起眼的角落,让别人永远也不会发现他。但是自从他看了电视节目里的残疾人那样精彩绝伦的表演后,他的生命里似乎有了一盏明灯。因此他每天勤奋练字画画,有时间去做一些苦力活来挣点钱。

在他的家中,庭院里你会看见不少的猫和狗,这些都是他从街上捡来的猫、狗,他每天一早出去干苦力,中午回到家中会给猫狗做中饭。匆匆忙忙地吃完午饭后,他又会写几幅字,会画几幅画。去小巷里去卖,又是幸运的话可以多卖几幅画,不幸运的话一副也卖不出去。有时回到家时都没有吃的了,他把自己的那一份给了猫、狗吃,宁愿自己饿着,都不会让动物们饿着。

看,这就是我的偶像,一个残疾人,他克服困难的精神和爱护小动物的精神都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我的偶像作文(十一):

我问佛:何为偶像者?佛答曰:钦佩其品质,赞扬其德形,发之于心,不必强求。——题记

那是冬季里的一天。

舅舅的头要拆纱布了,当了半个月“回民”,急着要去医院不可,我们便招呼了辆出租车,匆匆往医院赶去。

我看到了个与众不同的司机,没用手机放着流行音乐,没有不停看微信聊天。他开得很慢,透过窗户,可以清晰的看到街道旁那些所谓“大众偶像”的海报,我嗤之以鼻:自从我降生以来,除了鲁迅我便没有第二个偶像,人们追星,一追一片,真是奇葩。

旁边的一辆辆的电动三轮车从车旁缓缓驶过,突然又挡到了车的前面,他不得不一再放慢速度,这辆车在马路上,像一只蜗牛,被更多的蜗牛挡住了道路。

“你为什么不开快些呢?”舅舅问道,司机也不回头,“三天前看到一场车祸,谁还敢开快?!”一辆出租车从他窗外飞快地驶过,只留下一道模糊影子,像在嘲讽司机的愚蠢。

蜗牛爬过了长长的马路,我们终于到了医院,我也看到了他的面貌,是一张憨厚的面孔,憨豆,他像,宽厚,他有。舅舅是精明的人,“你要不在这儿等一会儿,二十分钟就回来了,到时候给你加十元。”司机很自然的笑笑,“不用了,反正我今晚也没啥事,等你会儿便是了。”

于是乎,我和舅舅很开心的甩掉了身后的飞舞的月光和灯光,踏入了医院的大门。舅舅或许是高兴过了头,医生给拆了线后,说有两针长得不是特别好,舅舅竟什么也没问就走出了检查室,走到楼梯口才想到应该好好问问伤口长得不好该怎么处理,但已经有些晚了,诊室已经又排了好几个人了,缝伤口的,看眼睛的,喉咙里扎鱼刺的……,末了,我们从门诊楼出来已是一小时后的事了。

我们带着愧疚的心情走到了医院门口,看见了一辆出租车,走上前去,敲敲车窗,里面没人,那司机定是走了,我们心中稍稍感到了些释怀。路边还有一辆出租车,一个女人站在车窗旁和司机交谈着,不到一分钟便看她气冲冲地走了。车窗没关,一个司机正在低头看手机,“把我们送到……”“抱歉,我正在等人。”司机一抬头便撞上了我们的目光,我们便同时惊讶地叫了,

“哦,原来是你。”

“哈,你们终于来了。”

司机微笑着把车门打开,脸上依旧是宽厚的微笑,没有丝毫怪罪我们丢了他多少笔生意,我们却越发地窘迫,心中更多的是感动。

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许多词语已丢失了它本质的含义。有时,发天内心,感触良久便可称其为偶像,不因身份,不为地位,只因心中感触颇深。

他安然地把我们送到了家。看着我们下车,他笑了,我们也笑了……

我总感觉,第二个偶像似乎是找了,不是他本人,而是他的善良,和心中的诚与信。

我的偶像作文(十二):

对于像我这样一个性格多变、天真快乐的初一女生来说,追星是一件比较正常的事。我不喜欢整天只知道读书不懂时尚的“书呆子”,也不喜欢只追时尚而不学习的“疯狂‘热’(不凉,取谐音‘不良’)少年”。

在我的卧室里,贴着不少S。H。E、王心凌的海报,与那些奖状“陈列”在墙上。但是,如果真有人问我:“你的偶像是谁?”我会大声地宣布:“是吾老妈也!”敬请各位同志听后不要喷茶或大跌眼镜。

没错,在我眼中,老妈就是我的偶像。她是一名幼儿园教师,或许是每天都与孩子接触的缘故,她童心未泯,整天像个孩子。别人的母亲总是担心孩子的吃穿,她却对这类事情马马虎虎。不过我要是有什么生活中的难题找她,跟她说,她总是认真地听,像个真正的朋友那样给我出主意。

记得有一次,六年级的时候,我与好友昕昕发生矛盾。回家后,老妈看我脸色不好,便小心翼翼地问:“怎么了?”我憋了一整天的委屈终于释放出来,“哇……”居然哭了。我这一哭,可把老妈吓了一跳,她不知所措,又是说一些不着边的安慰的话,又是帮我擦跟泪。

等我断断续续地将事情叙述完整,老妈这才松了一口气,对我说:“好朋友之间免不了会发生矛盾,这点小磨擦算不了什么,不就是她考试比你多1分,然后故意贬低你吗?你就想,如果你们整天就这样生气,为了一点小事而斤斤计较,长大了还不少活好几年!做人,尤其是与好朋友的交往方面,一定要大度,宽容,别人才愿意和你做朋友。如果因为这样的小事就总皱眉头,还不变成小老太太呀?”我“扑哧”一声笑了。从那一刻起,我便将老妈视为自己的偶像,天天崇拜,崇拜……

还有一次,我的数学检测考砸了,不过英语考得不错,是97分。我的心里很矛盾,不知是悲是喜,更发愁的,是回家如何向老妈交代。那时是秋天,我的心情就仿佛这条回家的路:失落的叶子从树上翻转着掉到地上,微微的秋风将地上的叶吹到空中,又落下。

孤独的夕阳射出的孤独的光透过树枝射下来,惟一象征着快乐美好的野菊花在这失落的地方只开了一朵,在风中轻轻摇曳着。到家后,我那可爱又和蔼的老妈先是表扬了我,说我英语考得不错。接着又和我一起分析数学为什么只考了78分,找到问题的根源,今后要怎样努力。老妈并没有生气,也没有失望,对我仍然充满信心。我的心情终于平静了。

我将这位朋友似的老妈定为偶像,就是因为她童心未泯,她可爱,她懂得理解人,她不是只看成绩的家长。啊,本人偶像,吾老妈也!

我的偶像作文(十三):

之前,我并不看好他。他太虚夸,而且带着“八零后”的那种放浪,何况,他辜负了我喜欢的一个女子。

可是那天,他感动了我。

他是谢霆锋,一个正如日中天的歌手、演员,之前,我并不喜欢他,由于他看起来有几分轻浮,甚至带着几分浪子的放荡。

可看完那个访谈,我知道,他,应该如此成功。

17岁,他出道,为替父亲还债,开始自己的演艺生涯。第一部电影,古惑仔系列,他和300多人打打杀杀,由于太过进戏,他不小心踢到了废钢,脚受伤了,血顿时流了出来。

导演立即喊停,然后要送他往医院。

他知道,这一往医院,势必要换人,他的星路也许从此就断了。

于是,17岁的他对导演说,300多人找来不轻易,耽误一天就是好多钱,我能坚持。

于是,他将酒精直接倒在伤口上,再将塑料袋穿进鞋子里面接血,继续拍摄。换了四个塑料袋,倒出四袋血,戏拍完时,他几乎晕倒。

送到医院,大夫说,再晚来—会儿,人就完了;而窃冬极有可能破伤风。为了给他缝针,大夫让他签生死状。

在大夫给他缝针时,他就那样看着,不喊、不叫、不哭,没有打麻药,就那样一针一针地缝着。一个17岁的少年,知道自己面对的会是怎样的人生。他说,哭是没有用的。

最后一针,他对大夫说:我来缝!

大夫看着他,他居然笑了,“没有尝试过的人生,我都想尝试一下。”

这句话多么豪迈,在场的人居然震动了,由于大夫说,假如熬不过往,他也只有四天的生命了,所以,他愿意尝试生命中不曾尝试的痛,他要给自已缝一针。

那是他的第一部电影,他得了金像奖的新人奖。后来,他一直努力,不停地得奖。

在得到金像奖之后,他曾经很飞扬跋扈地对父亲说:你演了一辈子戏,得过一个奖吗?

父亲黯然。

他一直自以为是骄傲的、成功的,古筝所以,那时的他难免轻狂了些。几年之后,当他恋爱了、结婚了、生子了。他才知道,父亲把他这么麻烦的孩子养大是多么不轻易的事情。

这一次,他又得了百花奖,当主持人问他想对家人或朋友说什么话时,他再也控制不住自己,哭了。

多少年来,他没有哭过。被臭鸡蛋砸下台没有哭过,折断胳膊腿没有哭过,恋爱失败没有哭过,可是这次他哭了。

他说,假如再有机会得金像奖,他一定把那个奖杯送给父亲,然后谢谢父亲这么多年的爱和宽容。

是从给自己缝那一针开始,他知道,所有的明天全要靠自己拼,只有经历过风雨,才能看到彩虹,而他,也由一个少年景为香港的形象大使,历经十年,终成大器。

没有人会轻轻松松就成功,即便是名人的儿子。他付出的努力和艰辛都得到了回报。自已缝的那一针让他明白,疼痛,是青春必须的一步。

我的偶像作文(十四):

历史上少有的奇才苏子瞻,我仰慕已久。

苏轼在诗、词、文、书、画方面均有登峰造极的造诣。我敬佩他,尤其是文学和书法方面。他强调文学的独创性、表现力、艺术价值,强调“有为而作”、崇尚自然。他认为作文应达到“如行云流水,初无定质,但常行于所当行,常止于所不可不止,文理自然,姿态横生”的艺术境界。我热爱写作,亦是“有为而作”,不逼迫自己写没有感觉的东西,也尽力在逃避着矫情、做作,且希望自己的习作不落窠臼。鄙人也学了几年书法,曾经因仰慕而观赏苏轼的书法,因水平有限,只嗅出了:字时大时小,不循规蹈矩,的确是个崇尚自然的人。字豪放,没有死抠每一笔画必须多么到位,字如其人啊,苏轼豪迈、不拘小节的性格由此可见一斑。我也企图模仿他的笔法,然而功底不深厚,一点儿也不相像。

苏轼是个正义单纯的政客。彼时王安石变法,苏轼发现新法对老百姓的损害,便毅然上书反对新法。可是苏轼啊,你怎么一点都不圆滑呢?尔虞我诈的朝廷容不下你,你便自求外放。然而你的才华从政绰绰有余,在杭州任太守时政绩显赫,深得民心。我想像苏轼一样纯粹,在浊世中保留一点人性的纯真。

苏轼是个善良的人。他居于常州时花光了积蓄买了一所房子。一次发现一老妪在房前啼哭,经打听,原来这是一座百年邸宅,老妪的不孝子孙将它卖给苏轼。苏轼闻言,当即烧了房契,归了房子。我想像苏轼一样,用金钱等身外之物赠人玫瑰,换得余香满手。

东坡其人对爱情十分看重,对妻子也极其优待。结发妻子王弗仙逝后,他在她坟墓周围亲自种植三万株松树以寄哀思。并写下“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的千古着名悼词。将来在爱情的道路上,我也要忠贞不渝。

吾常与好友插科打诨,但得知苏轼和好友玩文字游戏的故事后,自叹弗如。一次,苏轼去拜访佛印,佛印急忙将煎鱼藏到大磬里。苏轼笑道:“今天特来请教,‘向阳门第春常在’的下句是什么?”“积善人家庆有余。”佛印脱口而出。“既然磬里有鱼(庆有余),就拿出来共享吧。”苏轼大喜。哎,同样是开玩笑,怎么层次差这么多……果然博学多才的人连玩笑都藏着书卷气啊……

苏轼是个成功的人。他不仅在政治上有建树,艺术上有造诣,待人接物也宽容大方,为人善良正义。子曰:“见贤思齐焉。”噢,苏轼,你是我的偶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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